泰政辦字〔2018〕20號 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第二批納入“多證合一”改革整合事項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省屬以上駐泰各單位:
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府服務水平和工作效率,不斷優化營商環境,經市政府同意,自2018年6月底起,在《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多證合一”改革的意見》(泰政辦發〔2017〕11號)明確的原“五十證合一、一照一碼”的基礎上,將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房管、住房城鄉建設、農業、商務、海關、氣象、工商(市場監管)等9部門分別辦理的12項涉企(包括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證照(備案)事項納入我市“多證合一”改革范圍,實行“六十二證合一、一照一碼”。
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根據“多證合一”登記改革要求,加強系統內部工作協調,及時調整升級各相關業務管理系統,修改完善業務管理規則,保障改革前后業務管理有序銜接。要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機制,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強化主動監管、認真履職意識,明確監管責任。要加強部門間的協調配合,健全工作機制,完善工作流程,推進信息共享應用,加速推進“六十二證合一、一照一碼”營業執照的推廣,實現不同區域、不同行業的互認和應用,使改革成果惠企利民。
附件:泰安市第二批納入“多證合一”改革整合事項清單
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5月3日
相關解讀:泰政辦字〔2018〕20號 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第二批納入“多證合一”改革整合事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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