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字〔2018〕51號 泰安市人民政府關于發布2018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機構,省屬以上駐泰各單位: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發布2018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的通知》(魯政字〔2018〕81號)精神,結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和企業職工工資狀況,以2017年全市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54110元為基數,確定2018年全市企業工資指導線為:
?。ㄒ唬┢髽I職工貨幣工資增長基準線:7%。
?。ǘ┢髽I職工貨幣工資增長上線:11%。
?。ㄈ┢髽I職工貨幣工資增長下線:3%。
各類企業應當根據工資指導線,結合本企業經濟效益、職工工資水平、勞動生產率和人工成本等指標,兼顧企業的承受能力、發展目標等因素,通過工資集體協商,合理確定職工工資增長幅度。生產經營正常、經濟效益基本穩定的企業可在基準線和下線之間安排工資增長。生產經營較困難、經濟效益虧損的企業可按下線安排工資增長,也可暫不增長工資。競爭性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含國有相對控股企業,下同),本年度職工工資增長不得突破上線。壟斷企業及財政補貼的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不得突破基準線。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應合理確定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與企業普通職工工資增長的比例關系。職工平均工資不增長的,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工資亦不能增長;企業工資增長達不到工資指導線要求的,要同比例扣減企業負責人收入;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低于全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企業負責人收入增幅不得高于本企業職工工資增幅。生產經營一線的職工年度工資增長幅度不得低于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且不能低于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平均工資增長幅度,其增資額度一般不得低于本企業年度增資總額的85%。
實行年薪制的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其負責人薪酬調整按照相應的國有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執行。
各縣(市、區)要根據本《通知》的要求,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和貫徹落實方案,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各類企業應在政府發布工資指導線30日內,通過集體協商方式制定貫徹落實企業工資指導線的實施方案,經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對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備案及履行情況的監督,對未按照規定備案的企業,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依據《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予以處理,確保工資指導線的政策規定落到實處。
附件:2018年度企業執行工資指導線情況審核表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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