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省屬以上駐泰各單位:
《建立健全生態文明建設財政獎補機制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第3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13日
建立健全生態文明建設財政獎補機制實施方案
為充分發揮財政政策引導作用,激發各縣(市、區)及功能區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主動性,強化生態環保主體責任,加快推動新舊動能轉換和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建立健全生態文明建設財政獎補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辦字〔2019〕4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緊緊圍繞省“重點工作攻堅年”改革攻堅行動目標任務,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切實加大生態系統保護力度,深化資源環境領域改革,建立支持生態文明建設常態化、 穩定化的投入保障機制,推動全市生態文明建設邁上新臺階。
二、設立主要污染物排放調節資金
強化綠色發展導向,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放調節資金收取、返還機制,用經濟手段倒逼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根據各縣(市、區)及功能區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4項主要污染物(以下簡稱4項主要污染物)年度排放總量,向各縣(市、區)征收主要污染物排放調節資金(以下簡稱調節資金)。調節資金每年收繳一次,統籌用于生態文明建設。
三、建立節能減排獎懲機制
將環境治理成效與財政資金分配掛鉤,充分發揮財政政策的激勵和約束雙重作用,根據各縣(市、區)及功能區4項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和單位GDP能耗情況,按比例返還調節資金,確保污染物排放總量小、生態環境改善大的各縣(市、區)及功能區少繳納調節資金、多獲得獎勵資金,污染物排放總量大、生態環境惡化的各縣(市、區)及功能區多繳納調節資金并追加賠償資金。一是建立主要污染物減排獎懲機制。對全面完成全部年度減排任務、超額完成減排任務、未完成減排任務的縣(市、區)及功能區,分別按照不同的比例進行返還。二是實施與排污強度(單位GDP 4項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排名掛鉤獎勵。根據省對我市考核獎勵情況,對全面完成年度減排任務且單位GDP 4項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較低的4個縣(市、區)及功能區進行獎勵。三是建立節能獎懲機制。按照《泰安市節能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實施方案》(泰政辦字〔2016〕1號),根據市對各縣(市、區)及功能區節能目標責任考核結果,結合各縣(市、區)及功能區GDP能耗變動幅度,以及省對我市考核獎懲等情況,對縣(市、區)及功能區進行獎懲。
四、完善環境質量生態補償機制
按照“將生態環境質量逐年改善作為區域發展的約束性要求”和“落實要求、獎懲引導、合理負擔”的原則,認真落實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決策部署,統籌資金集中支持大氣、地表水、重點生態功能區、自然保護區等生態環境重點領域,制定差別化的生態補償政策,促進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提升。
(一)繼續實施空氣質量生態補償。 按照“誰保護、誰受益;誰污染、誰付費”的原則,修訂《泰安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暫行辦法》。根據各縣(市、區)及功能區的細顆粒物、可吸入顆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4項主要大氣污染物平均濃度以及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的季度同比變化情況,對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的縣(市、區)及功能區給予生態補償資金,環境空氣質量惡化的縣(市、區)及功能區繳納生態賠償資金。
(二)實施地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 按照“改善者受益、惡化者賠償”的原則,對各縣(市、區)國控、省控、市控考核斷面進行考核,根據考核斷面地表水水質達標情況和水質同比變化情況,開展地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一是考核斷面達到年度水質考核目標的縣(市、區),給予補償資金;不達標的縣(市、區),繳納賠償資金。二是考核斷面水環境質量4項主要污染物月濃度同比改善的縣(市、區),獲得水質同比變化補償資金;同比惡化的縣(市、區),繳納賠償資金。三是斷面水質較年度考核目標水質提升類別的縣(市、區),給予補償資金;劣于Ⅴ類水質標準的縣(市、區),繳納賠償資金。
(三)實施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補償。 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補償資金由省級直接測算到縣(市、區),市根據《山東省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補償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將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資金下達到相關縣(市、區),由縣(市、區)統籌用于生態環境保護支出。
(四)實施自然保護區生態補償。 自然保護區生態補償資金由省級直接測算到自然保護區,市根據《山東省自然保護區生態補償暫行辦法》有關規定進行統籌安排,專項用于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管護能力、科研、生態修復等支出。
五、規范資金使用和管理
各縣(市、區)及功能區要切實履行資金管理主體責任,強化目標和效益導向,積極調整優化支出結構,切實加快環保項目建設和預算執行進度,充分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集中力量解決生態環境突出問題。要制定資金使用和管理的具體辦法,加強監督檢查,強化對生態環境質量的考核和資金的績效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對返還和獎補資金,各縣(市、區)及功能區可打破各項資金的具體使用方向,與本級安排的節能環保資金整合,根據各自實際,圍繞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目標、任務,統籌用于轄區內生態環境質量改善和污染防治能力建設。生態補償資金返還和獎勵各縣(市、區)及功能區后,其余資金統籌用于支持開展重大環境治理與生態文明建設,以及市委、市政府確定的重大環境保護項目。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 建立健全生態文明建設財政獎補機制是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重要舉措,是加快推動新舊動能轉換和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將其擺在突出位置,進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認識,密切配合、全力推進,確保生態文明建設財政獎補機制落實到位。
(二)加強組織領導。 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等部門要健全完善工作協調機制,切實做好生態文明建設財政獎補機制的組織實施、指導督促、協調調度等。各縣(市、區)及功能區要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 明確具體推進部門和目標任務,制定實施細則和具體推進措施,最大程度發揮資金和政策的綜合效應。
(三)明確責任分工。 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統計局要按時向市財政局提供各項節能環保數據(需國家、省下達的考核數據除外)。市財政局根據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提供的相關數據,及時向各縣(市、區)及功能區收取、返還、獎勵資金。
(四)強化監督管理。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全面加強資金監督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績效,做到“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發展改革委要聯合組織開展績效評價,并強化績效評價結果運用。審計部門要加強審計監督,防止資金被截留、擠占、挪用。在資金使用管理中存在違規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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