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辦字〔2020〕46號 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市政府2020年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各功能區(qū)管委,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省屬以上駐泰各單位:
為進一步規(guī)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促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根據(jù)《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和《泰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泰安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guī)定的通知》(泰政發(fā)〔2016〕21號)規(guī)定,經市政府同意,現(xiàn)公布市政府2020年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列入目錄的決策事項應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承辦單位要嚴格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并適時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決定,確保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
(此件公開發(fā)布)
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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