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功能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省屬以上駐泰有關單位:
為支持供銷合作社深化土地托管服務,增強為農服務能力,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支持供銷合作社深化土地托管服務增強為農服務能力的指導意見》(魯政辦字〔2021〕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國家和省關于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相關要求,支持供銷合作社探索建立以縣級農業服務公司為龍頭、以鄉鎮為農服務中心為平臺、以土地托管為主要形式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加快打造功能完備、運行高效、管理規范的供銷合作社土地托管服務平臺,充分發揮其在促進農業提質增效、農民持續增收和推進鄉村振興、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到2025年,全市供銷合作社土地托管服務體系全面建成,土地托管服務平臺高效運轉,土地托管服務能力與水平顯著提升。
二、重點任務
(一)完善土地托管服務體系
1.培育縣級農業服務骨干企業。堅持以市場化手段開展經營服務,支持供銷合作社整合系統內外優勢資源,重點培育全托管服務型、農產品加工營銷型、農資聯采直供型等縣域供銷合作社農業服務骨干企業,持續完善承接惠農政策、大型農機服務、產業融合發展、關鍵技術培訓等功能,充分發揮其在供銷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中的統籌帶動作用。推動供銷合作社系統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農業服務企業經營管理機制,進一步激發農業服務企業發展活力,努力打造供銷合作社為農服務主導力量。 (責任單位:市供銷合作社;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
2.加強鄉鎮為農服務中心建設。支持供銷合作社改造提升鄉鎮為農服務中心,開展農資供應、農機作業、統防統治、秸稈利用、糧食烘干、農產品加工銷售、農業技術培訓等服務。支持縣級供銷合作社建設縣級農業服務平臺,為各類農業服務主體提供信息技術、倉儲物流、農資配送等綜合性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供銷合作社為農服務中心設立科研實踐基地,加強科技指導與人才服務,提升為農服務中心專業化水平。 (責任單位:市供銷合作社;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
3.推動服務網絡向村居延伸。深入推進“村社共建”,充分發揮村“兩委”的組織優勢和供銷合作社的服務優勢,在聯建合作經濟組織、干部相互兼職、盤活存量資產資源、共建產業發展項目、開展便民服務等方面提升村社融合發展水平。依托供銷合作社農資經營網點,建立村級土地托管服務站,推進土地托管服務網絡向村、農戶、田間地頭延伸。 (責任單位:市供銷合作社;配合單位:市委組織部、市農業農村局)
(二)提高土地托管服務水平
1.創新土地托管服務新模式。試點推廣“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務”模式,依托村黨組織創辦的土地股份合作社,引導農民在完全自愿的前提下,以土地經營權入股,供銷合作社農業服務主體為土地股份合作社提供全程托管服務,逐步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保底收益+盈余分紅”分配機制和農業服務公司“全程托管+保底承諾+約定提成”服務機制,不斷提升土地托管規?;账健|平縣要落實好“土地托管服務+全程托管服務”試點工作,其他縣(市、區)要在縣域內選擇供銷合作社班子強、服務基礎好的鎮、村進行試點。 (責任單位:市供銷合作社;配合單位:市委組織部、市農業農村局)
2.建立土地托管服務新機制。推行企業化運營、規范化管理、標準化服務,實現統一運作方式、統一農資供應、統一耕作標準、統一銷售加工、統一融資保險,統籌推進種肥供應、深耕深松、機種機收、劃片管理(田間管理)、統防統治、節水灌溉、秸稈利用、糧食烘干、產銷對接、技術培訓等10項重點服務,構建“三化五統十服務”機制,打造為農服務“供銷品牌”。各級供銷合作社要加強同農業農村部門、農業高等院校和農業科研單位的合作,大力推廣農業新品種、新技術、新模式。 (責任單位:市供銷合作社;配合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農業科學院)
3.拓展土地托管服務新領域。充分發揮供銷合作社在農產品流通網絡與經營服務方面的優勢,加快推進土地托管服務由單一農業生產環節托管服務,向農產品產供銷、產加銷、貿工農一體化經營拓展。以市、縣供銷合作社農產品骨干企業為依托,加強中央廚房、農批市場、冷鏈倉儲、物流配送等農產品流通設施建設,大力推廣農產品直采直供、統采分銷,推進農超、農企、農社、農批精準對接,形成從生產到消費終端的全過程服務鏈,提升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 (責任單位:市供銷合作社;配合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
(三)強化土地托管要素支撐
1.鼓勵承接涉農財政資金項目。鼓勵各類供銷合作社農業服務主體參與全托管服務區域高標準農田建設、糧食高產創建等項目的設計、實施、使用和管護,承接農業生產托管、重大病蟲害防治、新型農民職業培訓等政府購買服務項目。進一步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全面提升土地托管服務水平。 (責任單位:市供銷合作社;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優化托管服務方式。支持各類供銷合作社農業服務主體更新農機裝備,在農機購置、糧食烘干設施建設、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等方面給予補貼。支持供銷合作社開展農產品流通服務,在倉儲配送、快遞物流、流通網點等方面按上級規定給予政策優惠與項目支持。 (責任單位:市供銷合作社;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
3.完善農業生產金融服務。大力推廣惠農貸款服務,積極化解土地托管服務資金需求。支持供銷合作社與保險機構合作,開展完全成本保險、收入保險、農業大災保險等農業保險工作。 (責任單位:市供銷合作社;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泰安銀保監分局、人行泰安市中心支行)
三、保障措施
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把支持供銷合作社深化土地托管服務工作作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抓手,健全工作機制,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統籌推進土地托管服務工作。市供銷合作社會同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強督導調度,跟蹤推進土地托管服務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要充分利用各級各類媒體平臺,廣泛宣傳土地托管服務的意義作用、經驗做法和工作成效,積極營造良好氛圍。
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相關解讀:《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支持供銷合作社深化土地托管服務增強為農服務能力的實施意見》(泰政辦字〔2021〕51號)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