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70900004341523R/2021-00718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發布機構 | 泰安市政府辦公室 | 組配分類 | 草案解讀 |
一、出臺背景
《泰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泰安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通知》(泰政字〔2021〕41號)于2021年6月26日正式發布。編制實施“三線一單”、建立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是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的重要舉措,是生態環境保護的一項底盤性工作。我市按照2018年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中共中央國務院 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及部級、省級工作安排,完成了“三線一單”編制工作。
二、主要內容
(一)明確生態保護紅線,識別生態空間
按照《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指南》,銜接2020年生態保護紅線評估調整階段性成果,我市共劃定生態保護紅線839.65 km2,占全市范圍的10.82%(待自然資源部門優化調整方案發布實施后,最終調整)。該類區域嚴禁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各類開發活動,嚴禁任意改變用途,原則上按照禁止開發區域進行管理。劃定一般生態空間767.65 km2,占全市范圍的9.89%。該類區域原則上按限制開發區域的要求進行管理,根據一般生態空間的主導生態功能進行分類管控,以保護為主,嚴格限制區域開發強度。
(二)確立環境質量底線,測算污染物允許排放量
大氣環境質量底線目標:到2025年,全市PM2.5年均濃度達到44μg/m3,到2035年,全市PM2.5年均濃度達到35μg/m3。預測大氣環境允許排放量:到2025年,SO2、NOx、PM10、PM2.5、VOCs、NH3的允許排放量比2018年分別需要削減5.0%、9.4%、8.7%、14.5%、18.9%、16.1%;預計到2035年,SO2、NOx、PM10、PM2.5、VOCs、NH3的允許排放量比2018年分別需要削減12.78%、13.98%、17.2%、26.9%、30.8%、28.3%。
水環境質量底線目標:到2025年,泰安市省控及以上重點河流水質優良比例達到50%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全部消除,城市、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為100%(地質原因除外)。到2035年,省控及以上重點河流水質優良比例達到75%以上,全市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水環境生態系統基本恢復。預測水環境允許排放量:預計到2025年,CODCr、氨氮、總磷的允許排放量比2018年分別需要削減4.35%、6.83%、7.97%;預計到2035年,CODCr、氨氮、總磷的允許排放量比2018年分別需要削減5.66%、9.68%、9.82%。
土壤環境風險管控底線: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2%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2%以上。到203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5%以上。
(三)確定資源利用上線,明確管控要求
水資源:預計到2025年,泰安市全市總用水量控制在14.20億立方米以內,萬元國內生產總值用水量42.26立方米/萬元、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21.18立方米/萬元,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穩定在0.6625以上;預計到2035年,泰安市全市總用水量控制在15.44億立方米以內,萬元國內生產總值用水量34.19立方米/萬元,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18.08立方米/萬元,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6704以上。最終指標以省下達指標任務為準。
土地資源:嚴守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紅線,到2025、2035年,全市耕地保有量及永久基本農田面積按照省級下達的目標任務落實。
能源:能源利用總量和煤炭消費總量按照省級下達的目標任務落實。
(四)綜合各類分區,確定環境管控單元
全市劃定環境管控單元107個。其中:
優先保護單元21個,面積1671.72 km2,占比21.54%。優先保護單元主要是生態空間和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各類保護地分布相對集中、面積占比較大的鄉鎮。優先保護單元以綠色發展為導向,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在各類自然保護地、河湖岸線利用管理規劃保護區等嚴格執行有關管理要求。
重點管控單元43個,面積2361.72 km2,占比30.43%。包括城鎮、工業園區(集聚區),人口密集、資源開發強度大、污染物排放強度高的區域。重點管控單元重點推進產業布局優化、轉型升級,不斷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加強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環境風險防控,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
一般管控單元43個,面積3728.33 km2,占比48.03%。一般管控單元執行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的基本要求,合理控制開發強度。
(五)統籌分區管控要求,建立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準確把握區域發展戰略和生態功能定位,以環境管控單元為基礎,從空間布局約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環境風險防控和資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確準入要求,全市建立“1+107”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管控體系。
三、應用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保障
各縣(市、區)政府及功能區管委會是本轄區“三線一單”實施的主體,要切實落實主體責任。市生態環境局統籌做好“三線一單”的組織協調等工作,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能分工,在職責范圍內做好實施應用,不斷推動“三線一單”成果共享。
(二)嚴把生態環境準入關
將“三線一單”作為深化環評“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基礎和抓手,強化“三線一單”宏觀指導作用。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在產業布局、結構調整、資源開發、城鎮建設、項目選址及審批時,要將“三線一單”成果作為重要依據。在產業政策制定、規劃編制、執法監管的過程中,加強相符性、協調性分析,各地、各部門要將“三線一單”成果應用到規劃環評審查和建設項目環評審批中,嚴格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
(三)推動生態環境數字化監管
依托全省統一建立的“三線一單”信息管理平臺,實現全市“三線一單”成果落圖和動態管理。從嚴管理全市“三線一單”數據信息,確保信息管理平臺安全高效運行。
(四)實施評估更新和動態調整
建立評估更新和動態調整機制,原則上每5年組織開展“三線一單”實施情況評估和更新。因法律、法規以及國家和省重大發展戰略、重大規劃、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自然保護地等發生變化,需要調整和更新“三線一單”相關內容,及時按程序開展調整更新。
解讀人:市生態環境局 黨組書記、局長 戴先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