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辦字〔2022〕14號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泰安市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各功能區(qū)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省屬以上駐泰各單位:
為規(guī)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促進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根據《山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guī)定》和《泰安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guī)定》等有關規(guī)定,經市政府第1次常務會議審議,并經市委同意,現(xiàn)將泰安市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予以公布。
列入目錄的決策事項應當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承辦單位要嚴格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并按時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決定,確保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對目錄實行動態(tài)管理,確需對目錄進行調整的,承辦單位要認真研究論證,提出調整建議,按程序報經批準后公布。
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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