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70900004341523R/2024-00166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發布機構 | 泰安市政府辦公室 | 組配分類 | 公眾意見建議收集和采納情況 |
現將《泰安市中心城區地名規劃(2021-2035)(草案)》公眾意見建議收集和采納情況報告如下:
一、公眾參與決策事項基本情況
近年來,全市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城市規模不斷擴大。今年10月31日省政府批復的《泰安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將中心城區規劃面積由207.7平方千米擴增至329平方千米,亟需對規劃區域內新增的道路、公園、小區等地理實體名稱規范管理,同時老城區內存在的部分不規范、不適合城市發展的地名也需進行調整優化。2022年5月1日,國務院新修訂的《條例》明確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地名方案,為地名命名更名、地名文化保護等提供要求和遵循。
本《規劃》是國務院新頒布實施《條例》以來,全省首個啟動編制的市級整體地名規劃,是貫徹落實《條例》的一項重大舉措,也是近年來我市地名工作的又一創新亮點。一是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以國務院《條例》及民政部《關于加強城鎮建筑物名稱管理的通知》《地名標志管理試行辦法》《關于加強地名文化建設的意見》等為依據,嚴格工作程序,規范推進各項工作。二是突出科學性、系統性,以《泰安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為藍本,總結中心城區內現狀地名特點和規律,形成布局合理的地名系統。三是堅持規范化、標準化原則,根據地名類別、屬性、規模等制定通名使用標準,建立分類明晰的地名通名系統,增強專名采詞的指位性、穩定性,避免“大洋怪”。明確地名標志設置原則與設置要求,科學設置、編排門樓牌,設立地名標志導向系統,完善地名標志導向設施。四是堅持時代性、群眾性,做到品位高雅、特色鮮明、與時俱進。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尊重群眾意愿,充分考慮群眾使用需求,方便人們生活。五是突出地名文化保護,明確地名文化遺產保護原則、保護對象,劃定重點保護地名和重點保護區域。
二、公眾所提意見匯總情況
為增強行政決策的科學性、民主性,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根據《山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通過網站公示、征求部門意見、座談會等方式對《泰安市中心城區地名規劃(2021-2035)(草案)》廣泛征求了社會各方的意見。
(一)征求部門意見
7月25日,泰安市民政局向市地名委員會13個成員單位發送了《關于征求<泰安市中心城區地名總體規劃(2021-2035)>意見的函》,根據反饋意見對《規劃》進行修改提升。
8月31日,泰安市民政局向市地名委員會13個成員單位發送了《關于再次對<泰安市中心城區地名總體規劃(2021-2035)>征求意見的函》,各成員單位均反饋無意見。
(二)公眾參與
1.網站公示:12月8日在泰安市民政局網站發布《<泰安市中心城區地名規劃(2021-2035年)>草案公示公告》,廣泛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建議。截止公示期滿,未收到相關反饋。1月7日在泰安市民政局網站將征求意見的結果向社會公眾反饋。
2.座談會:6月14日,市民政局組織召開了《泰安市中心城區地名總體規劃》專家座談會,參加座談會的有省市地名專家4人、編制單位4人。座談會上專家對《規劃》充分肯定,并提出了21條修改意見建議,會后采納19條,未采納2條向專家做了解釋并被專家認可。
3.書面征求意見:12月21日,泰安市民政局向泰安市地理標志產品保護協會、泰安市泰山文化研究院、泰安市奉高文化研究院、泰安市地方文化研究會、泰安泰山文化研究會發函征求意見建議,均反饋無意見。
三、公眾所提意見建議采納情況
截至目前,我局均按照重大行政決策程序開展公眾參與,對所提相關意見進行了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