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70900004341523R/2024-00156 | 發布機構 | 泰安市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 | 泰政發〔2024〕7號 |
| 文件類別 | 普通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4-09-03 | 發文日期 | 2024-09-03 |
| 規范性文件登記號 | 有效性 | 生效中 | 有效期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功能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省屬以上駐泰各單位:
現將《關于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
關于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促進全市個體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結合泰安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降低經營成本
1.嚴格落實各項稅費優惠政策。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六稅兩費”;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政策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市稅務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實施重點群體、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稅收減免。對符合條件的脫貧人口、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人員、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3年內按每戶每年24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政策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退役軍人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持續開展涉個體工商戶違規收費專項整治。積極征集違規收費線索,重點查處行業協會商會、中介機構、商業銀行等領域違規收費行為。加強部門間協同聯動,嚴格落實涉個體工商戶收費政策,減輕個體工商戶負擔。(市市場監管局牽頭)
二、強化金融支持
4.提升融資便利度。持續開展個體工商戶“金融伙伴育苗”行動,引導金融機構聚焦專業市場、園區、商圈、樓宇等重點區域,組織開展個體工商戶“推介會”“洽談會”“簽約會”等活動。建立融資信用白名單制度,鼓勵金融機構開發專屬信貸產品,對認定為“成長型”“發展型”及“名特優新”的個體工商戶,可提供一定額度的免抵押信用貸款。引導擴大動產、知識產權等抵質押貸款業務規模,推出“無還本續貸”“隨借隨還”等金融產品和服務。(中國人民銀行泰安市分行、泰安金融監管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強化融資對接和擔保服務。優化智慧金融綜合服務平臺、線上金服大廳相關功能,銀行機構可對有融資意向的個體工商戶開展線上“搶單”。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拓寬擔保方式、創新產品、優化流程,政策性擔保業務費率原則上不高于1%。支持個體工商戶利用政府采購合同向銀行融資。(市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泰安市分行、泰安金融監管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6.降低支付手續費。鼓勵商業銀行對個體工商戶免收全部單位結算賬戶管理費和年費。對個體工商戶通過柜臺渠道辦理的單筆10萬元(含)以下的對公跨行轉賬匯款業務,按不高于現行政府指導價標準的9折給予優惠。取消收取支票工本費、掛失費以及本票和銀行匯票手續費、工本費、掛失費。(中國人民銀行泰安市分行、泰安金融監管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7.落實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對符合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最高可申請50萬元的“創業提振貸”,創業擔保貸款部分按規定給予財政貼息。(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泰安市分行、泰安金融監管分局、市退役軍人局、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創優發展環境
8.優化準入準營環境。全面落實名稱自主申報、簡易注銷等政策措施,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采取直接申請經營者變更登記和“先注銷、再設立”兩種辦理方式,允許延續原成立時間、字號。實施歇業集成服務改革,允許個體工商戶按規定程序辦理歇業,歇業期最長不超過3年;對辦理歇業備案的,落實好減稅降費政策,降低維持成本。(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9.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不得在行政規范性文件中設置土地使用、稅費征收、融資貸款、用水用電用工等方面附加條件和歧視性條款。嚴厲打擊虛假宣傳、刷單炒信、侵犯商業秘密、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依法維護個體工商戶合法權益。(市市場監管局牽頭)
10.建立支持政策直達快享機制。推動涉個體工商戶財政資金直達快享,加大補貼資金公開力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針對個體工商戶建立支持政策“免申即享”機制,推廣告知承諾制,凡可通過公共數據平臺提取的材料,不再要求重復提供。(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加強信用分類管理。開展個體工商戶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對信用風險等級低的實行“無事不擾”,對信用風險等級高的加大檢查力度。優化信用修復機制,縮短信用修復時限,開通線上、線下相結合的信用修復流程,引導違法失信當事人主動糾錯、重塑信用,激發經營主體活力。(市市場監管局牽頭)
四、強化要素保障
12.提升消費市場便利化水平。鼓勵以劃定區域、時段等方式,允許個體工商戶適度拓展室外經營場地、延長經營時間,允許在商業中心、學校出入口兩側科學設置臨??熳邊^;允許在具備時段性停車條件的、停車供需矛盾突出的商業街區周邊,設置時段性停車泊位,積極擴大市場消費需求,助力“小店經濟”“夜市經濟”等特色經營。鼓勵個體工商戶向消費者作出線下購物無理由退貨承諾。(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優化經營場所供給。鼓勵農產品市場、專業市場等為個體工商戶創業發展提供完善配套服務和優惠租賃價格。統籌考慮社區服務體系建設需要,優化攤點布局,為居民服務類個體工商戶提供低租金或免費經營場所。鼓勵有條件的A級景區、星級鄉村旅游區、旅游度假區劃出經營區域,組織幫扶小攤小店入駐。(市商務局、市國資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4.開展創業就業扶持。積極落實一次性創業補貼政策,將一次性創業補貼政策放寬到符合條件的新注冊個體工商戶,對符合條件的給予4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搭建個體工商戶用工、求職信息對接平臺,各類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免費為個體工商戶提供招聘用工服務。(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退役軍人局、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5.加強職業技能培訓。鼓勵個體工商戶積極吸納失業人員等重點就業群體就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在簽訂合同一年內組織開展崗前技能培訓,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支持各類孵化載體向大學生創新創業團隊開放一定比例的免費孵化空間;眾創空間向高校畢業生提供不少于30個免費工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6.完善社會保障政策。引導鼓勵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也可自主選擇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對以單位形式參加社會保險的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延續執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醫保局、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促進轉型升級
17.實施分型分類培育。對“生存型”“成長型”“發展型”個體工商戶,分別按“穩經營”“助發展”和“促壯大”目標開展培育。鼓勵支持“名特優新”4類個體工商戶創新發展,采取個性化、差異化幫扶措施,培育一批特色鮮明、誠信經營好、發展潛力大的個體工商戶,帶動同行業、同類型經營主體實現更好發展。培育一批有影響力的知名小店,打造民俗旅游接待、土特產品銷售、特色餐飲服務等領域的經營樣板,挖掘傳承、弘揚民間傳統技藝的“老工匠”“老藝人”,鼓勵個體工商戶積極參與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新經濟形態。(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8.提升質量管理水平。將個體工商戶納入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小微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范圍,積極為個體工商戶提供質量基礎能力、商品條碼知識培訓以及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技術、管理體系、節能減排、能源計量審查、計量校準等專家咨詢和幫扶服務。加大標準化宣傳解讀,支持鼓勵個體工商戶參與標準制修訂工作,引導運用標準化手段提升產品、服務質量,增強市場競爭力。(市市場監管局牽頭)
19.提升知識產權保護運用水平。加強知識產權政策宣傳,增強個體工商戶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積極向個體工商戶宣傳開放許可政策,推行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核準改革。鼓勵個體工商戶自主創新,培育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市場占有率高的知名品牌。(市市場監管局牽頭)
20.推動經營數字化轉型。舉辦多形式、多層次的電商基礎知識、實務操作等培訓,不斷提升個體工商戶的實操能力和運營水平。支持個體工商戶采用直播方式銷售產品,推動傳統商貿流通企業通過自建平臺或依托第三方平臺等“觸網”轉型。加大平臺營銷產品質量監管,規范平臺企業收費行為,督促平臺企業依法公示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1.加快“個轉企”步伐。允許轉企后依法繼續使用原字號,保留原經營地址,允許自主調整、擴大經營范圍(不含前置許可)。轉企后涉及許可經營項目的,相關部門采取變更程序辦理許可審批手續。支持將擁有的專利權、商標權等轉移至轉型后企業名下使用。轉企后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可享受相關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2.促進融通融匯發展。支持個體工商戶以專業化分工、服務外包等方式融入全市11條重點產業鏈,實現與企業融通發展。支持個體工商戶集中的區域打造區域品牌,促進以個體工商戶聚集為特征的產業集群健康發展,培育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市市場監管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公共服務
23.加強政策宣傳與監測評估。始終堅持“兩個毫不動搖”,營造尊重個體勞動創業者的社會氛圍。充分利用音視頻、圖文、網絡直播、宣傳手冊等載體,及時宣傳發布有關扶持個體工商戶發展的優惠政策。積極開展服務個體工商戶發展典型案例征集活動,整理和宣傳一批個體工商戶艱苦創業、成長壯大、回饋社會的優秀典型事例。持續開展個體工商戶“活躍度”分析研究工作,動態掌握經營狀況和發展需求。(市委宣傳部、市委社會工作部、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市場監管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大數據局、市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4.加強個體私營企業黨建工作。充分發揮各級個體私營企業黨委作用,深入開展黨員“亮身份、亮職責、亮承諾”等活動。加強政治吸納,注重從個體經營者中培養和發展優秀分子入黨。深入開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以黨建引領個體工商戶高質量發展。(市委組織部、市委社會工作部、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5.深化公益服務活動。引導各級個體私營企業協會當好個體工商戶的聯絡員、信息員、服務員,組織宣傳培訓、銀企對接、用工對接等活動,幫助個體工商戶解決融資難、用工難、轉型難等問題。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站)、行業協會、律所、公證處、基層法律服務所等平臺優勢,推廣設置個體工商戶服務窗口,開通綠色法律服務通道。積極組建由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和人民調解員等組成的專業法律服務團隊,在重要商圈設立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通過實體平臺、熱線平臺、網絡平臺、微信群為個體工商戶提供全時空法律服務,切實提高個體工商戶在合同履約、勞動用工等方面法律意識。(市市場監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工商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負責人解讀:《關于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的若干措施》政策例行吹風會
相關常務會議:李蘭祥主持召開第72次市政府常務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