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70900004341523R/2024-00253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發布機構 | 泰安市政府辦公室 | 組配分類 | 議題解讀 |
【第75次議定事項解讀】《泰安市公共數據開發利用管理辦法(試行)》解讀
發布日期:2024-09-30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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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便于各部門和廣大企業、群眾更好理解《泰安市公共數據開發利用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現將相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制定原則和可行性
《辦法》制定過程堅持“政府搭臺、市場參與,統籌規劃、創新引領,包容審慎、安全可控,依法合規、有序推進”的原則。
當前,數據已成為關鍵生產要素,加快公共數據的開發利用是進一步釋放數據要素價值的重要舉措,本《辦法》首先明確了公共數據開發利用機制,確定公共數據登記確權主體、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的授權主體、公共數據申請使用的具體方式,明確公共數據運營機構的行為規范、相關安全的監督管理等,本《辦法》的出臺可以有效推進全市公共數據開發利用工作,所以具有較強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二、亮點特色
(一)堅持依法依規,確保安全可控?!掇k法》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山東省大數據發展促進條例》,統籌發展和安全,強調在保護個人信息、商業秘密和確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采用“原始數據不出域、數據可用不可見”的方式開展公共數據的開發利用。
(二)堅持統籌規劃,穩慎有序推進。強調公共數據登記確權在縣級以上數據工作主管部門的組織和管理下統一開展,優先支持在公共治理和公益事業領域開展、積極支持行業發展潛力顯著和產業戰略意義重大的領域。
(三)堅持大膽創新,打造泰安特色。按照中央、省關于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要求,搶抓機遇、敢闖敢試,前期探索創建數據要素價值化“五個一”的泰安模式,在全省率先建立公共數據從資源化到資產化的全流程制度化、標準化、規范化路徑?!掇k法》與“五個一”的泰安模式相結合,進一步促進公共數據合規高效流通利用,為國家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提供泰安經驗。
相關會議:李蘭祥主持召開第75次市政府常務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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