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70900004341523R/2024-00289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 發布機構 | 泰安市政府辦公室 | 組配分類 | 專家解讀 |
解讀專家:山東農業大學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山東省數字農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主任 張承明
公共數據作為國家重要的基礎性戰略資源,在改善公共服務、優化營商環境和促進數字經濟發展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加快公共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是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主線是促進公共數據合規高效流通使用,目標是提高資源開發利用水平。在開發利用過程中,公共數據的處理和加工等操作、運營行為一定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的要求,規范數據處理活動,保障數據安全,促進數據開發利用,保護個人、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那么如何在公共數據開發利用的過程中確保公共數據的安全就是首先要解決的問題。
我市出臺《泰安市公共數據開發利用管理辦法(試行)》,目的是為了更好地促進數據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激活數據要素價值。為確保數據的安全和合規使用,保護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辦法》對數據安全進行了詳細的要求:
一是《辦法》強調了數據安全的重要性,明確指出公共數據的開發利用必須在確保數據安全的前提下進行。這意味著在數據的收集、存儲、處理、傳輸等各個環節,都必須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數據泄露、篡改或非法使用。
二是《辦法》要求對公共數據進行分類分級管理,根據數據的敏感程度和重要性,采取不同級別的安全保護措施。這有助于更有針對性地保護重要數據,同時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三是《辦法》規定了數據安全責任制,明確了數據提供方、數據運營方、數據使用方等各參與主體的數據安全責任。這有助于建立清晰的責任體系,確保數據安全責任得到有效落實。
四是《辦法》強調了采取數據安全技術措施的重要性,如數據加密、訪問控制、數據脫敏等,以確保數據在各個環節的安全。同時,也鼓勵采用新技術,如區塊鏈,來增強數據的安全性和可信度。
五是《辦法》提出了數據安全監管的要求,包括建立數據安全監測預警機制、開展數據安全風險評估、制定數據安全應急預案等。這些措施有助于及時發現和應對數據安全威脅,減少數據安全事件的發生。
六是《辦法》要求公共數據的開發利用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等。這有助于確保公共數據的開發利用在法律框架內進行,保護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
總體來說,《泰安市公共數據開發利用管理辦法》中的數據安全政策,旨在通過明確責任、加強監管、采用先進技術和合規操作,確保公共數據的安全,促進數據資源的合理利用,同時保護個人和社會主體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