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70900004341523R/2025-00111 | 發布機構 | 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字號 | 泰政辦發〔2025〕2號 |
| 文件類別 | 普通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5-05-06 | 發文日期 | |
| 規范性文件登記號 | 有效性 | 生效中 | 有效期 |
泰政辦發〔2025〕2號 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泰安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計劃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5-05-06 09:32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功能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單位,省屬以上駐泰各單位:
為加快推動法治政府建設,提升政府立法工作質量,根據《山東省政府規章制定程序規定》《泰安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程序規定》等文件要求,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研究制定《泰安市人民政府2025年立法工作計劃》,已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予公布。
一、總體要求
政府立法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中央及省、市委重大決策部署開展政府立法工作,把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立法工作的全過程和各方面,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增強立法的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努力做到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為我市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項目安排
年內完成的政府立法項目3件:
(一)泰安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管理辦法
起草單位:市政府辦公室
(二)泰安市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辦法
起草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三)泰安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
起草單位:市司法局
三、工作保障
各起草單位要充分認識立法工作的重要性,嚴格執行立法工作計劃,壓緊壓實工作責任,明確時間節點,實行項目化、清單化推進,高質高效完成起草任務。市司法局要強化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及時跟蹤了解立法工作計劃實施情況,加強對立法項目的審核把關,確保按時提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對確實不能按時提交立法草案的,起草單位應當向市政府提交書面報告,同步向市司法行政部門提交書面說明。
泰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4月29日